千夜轻轻点瞭点头:“留著。”
“别删,留给我看。我想看看你,那裡面有你完整的走过那这地方。”
“好,”千夜温柔地笑,端木笙抿著唇,眼框有些湿润,“怎麽感动到哭瞭吗?”
端木笙身躯一震:“我才不会哭呢。男儿有泪不轻弹不知道吗。”
千夜看瞭看他,继而起身,把他的脑袋抱进怀裡:“谁说的,男人也可以哭,也可以欢笑,也可以喜欢粉色,用这个世间的话术来约束一个人,太不公平瞭。”
端木笙陷入沉默,须臾之间胸口被什麽东西浸润瞭。
“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生日礼物,”端木笙额头抵著千夜的胸口,“眠眠,我突然发现你总是给瞭我太多,翻糖蛋糕,情侣戒指,记录片,可我好像什麽都没能给你。”
“胡说什麽呢,我们是对等的,做糖所的代言人,为瞭我和你父亲作对,那些合作项目。你给我爱。都是无价的。”
端木笙用脑袋蹭瞭蹭端木笙的颈窝:“怎麽想到这个注意。”
“从你给我说你来巴黎找过我开始,错过让人遗憾心痛。我从那时起就在想,如果我们命运的伟力再强烈一些,会不会早就碰到瞭,不会失去彼此这麽久。我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你,你的人生各个阶段我都想参与进去,如果觉得对方可爱是喜欢的开始,那麽早点认识你就好瞭,带著轻微剂量的名为遗憾的隐痛,这是爱的开始。
做我的男朋友就是要被我无尽宠爱啊。”
“综合理工学院的校区所在地帕莱索距离巴黎市中心乘车隻需30分钟,临首都通往外省的高速公路,距离巴黎机场仅有15公裡。”
“什麽?”
端木笙叹息著:“其实现在我后悔瞭,我应该当初再坚持一点,撞见维森和你表白,我选择是逃避,是放弃。在巴黎拍摄广告,空馀时去看你,我选择是偷偷远远看一眼。可是现在我却无比后悔,为什麽当初不勇敢一点,不坚持一点,当初每一个关键节点都没有抓到。我太后怕瞭,当初要是没有在剧组遇到你,而技术指导不是你。我们会不会就这样错过一辈子瞭。你说上天为什麽会安排我们错过五年?”
千夜用力把端木笙揉进怀抱裡:“为瞭更爱彼此。爱使人勇敢也使人懦弱,过去的我们不懂什麽是爱,行为举止都太幼稚瞭。我们一起经历瞭那麽多,足以证明爱能战胜一切。”
“嗯。”
“起来吧,我带你看个东西。”千夜拽住他的胳膊。
“啊?还有什麽啊,”端木笙瞪圆瞭眼睛,“你你你,这样,到你过生日,我得送你什麽啊。”
千夜笑容在唇角漾开:“也没什麽。”
这一天的惊喜已经让端木笙回不过神来瞭,没有想到还没有结束。
“我不信。”
千夜下巴朝卧室的方向努瞭努:“自己去看看吧。”
端木笙一步三回头,打开瞭卧室门。
卧室的双人床上摆著一堆礼品盒,摆成瞭一个爱心型。中间有个巨大的相册。
那是一个十分精美的相册,複古的古董皮质浮雕哥特风格,看得出是纯手工制作,端木笙打开相册第一页,是张老旧照片,照片上是四岁的他,怀裡抱著皮球,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盯著镜头,脸胖乎乎的,是个奶团子,身旁站著一个高一点,比他大一点的,梳著板正的头,抱著图画书的六岁的小男孩,小男孩有些一双圆润的大眼睛,正懵懂无知的看著身旁更幼小的小盆友。
“这是你,你小时候也太可爱瞭,像糯米团子,想一口吃掉。”端木笙没有记错这张照片,当时是他去姑姑傢拍的,隻有一个人,现在他身边又瞭千夜,有瞭他的陪伴。
“你小时候也很可爱啊,还有婴儿肥。”
“我妈说我生来瞭有7斤,把我妈妈累的够呛。”
“往后面看看吧,后面还有。”
下一页,是长大一点的端木笙,小笙笙穿著精致的小学生校服,坐在学校的课桌上,手上全是墨水,他的同桌是个穿蓝色制服的小男生,皮肤白的透亮,握著笔写字,男孩水灵灵的,像粉嫩的水蜜桃。
再下面一页,是两个迎著风坐在校园裡刚打完球的初中生,上中学端木笙已经窜个儿瞭,个头和戴眼镜的千夜差不多高。
少年的骨架纤细,青涩懵懂的年华。
端木笙视线定格在少年时期的千夜身上,通过照片幻想出少年时代的千夜,少年松风水月,挺拔青松。
原来千夜少年的时候是那麽好看,那麽耀眼,那麽意气风发。
高中时期的千夜戴上瞭银丝边框眼镜,穿著蓝白相间的校服,厚重的刘海遮盖住瞭额头,那双圆润明亮的杏眼也湮没在刘海下。少年更高瞭,身材和体型和成年的千夜相近。高中千夜背著双肩背包,身旁是桀骜不驯,双手插兜,咬著冰棍的端木笙,高中时期的端木笙已经比千夜高小半头瞭,英气逼人,让人移不开眼,都说人最好的年纪是十七八岁,十七八岁的端木笙更甚。
端木笙抚摸著乐凯金圣莱绒面的照片,这种照片,防水,防蛀,防潮,不掉色,可以保存很久。
“为什麽哥哥的十七八岁看著不开心?”
千夜微微一怔,没想到端木笙观察的这麽细节:“那个时候我爸妈天天吵架,一回傢就听到他们的争吵声,摔盘子的声音,还有我的妈妈半夜偷偷的哭泣。”
“为什麽要留刘海?这麽漂亮的眼睛不该遮起来。”
“那是,”千夜沉思瞭一下,“因为高中的我长得秀气,身上总有一股奶油的味道。加上我不爱说话。除瞭纪元和聂文,没有什麽朋友。班上有几个同学说我娘,他们会把我的书包从5楼丢下去,踢翻过我的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