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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反正这些奴隶没有周朝的路引,不像周朝的奴隶那样在官府过了明路,所以这几年北戎人口流失严重,除了新王喜欢发动战争外,还有很多战败部落的人被当作奴隶卖给了别的国家。

一只脏兮兮的小手悄无声息地摸到了贾赦的笼屉上,来宝反应很快,一把就擒住了人。贾赦忙转头去看,是个狼崽子。

贾赦笑了,这孩子有个性,来宝的一手擒拿专挑小孩的麻筋,那滋味估计没几人能忍得了。就算这样那孩子还是死死扣住那个包子不松手,疼得把下唇都咬破了。

他知道这是个北戎小孩,年龄也就是瑚哥儿那么大,身旁的北戎客商听到动静后,忙过来看,见是自己手底下的小奴隶犯了错,脸都黑了。

其中一个大汉抽出腰间的鞭子就打了过来,那孩子躲不开,动作很熟练得抬起另一只胳膊护住自己的脖子和脑袋,“好了好了,这位老板,”贾赦伸手拦过打来的鞭子,一开口就是正宗的北戎语,倒是把那几个北戎客商镇住了,神色也由警惕缓和了下来。

“来宝,松手吧。”贾赦示意来宝松手,这孩子已经被打怕了,现在这样就算松开也不会跑了。果然,来宝一松手,那孩子立刻缩成一团,把那个被抓得不成样子的包子塞进了嘴里,“孩子吃吧。”他又让老板上了碗粥,让小孩吃他剩下的半笼包子。

小孩不肯上桌,蹲在地上狼吞虎咽,贾赦由着他吃,然后让来宝看着,他和来金去了客商那桌。

“听声音,几位是从北边来的?”贾赦没把北戎说出口,但几个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当即开口,“我们是常年来做生意的北戎商人,今年这最后一批货物交接完毕后,就要返回北戎了。”

青禾镇有专门和他们交接的大周商队,“倒是赶巧了,”贾赦不动声色,笑眯眯地开口道:“我祖父是北戎人,现在住在锦州,我一直想去那里看望他老人家,但家里不让我出门,现在从家里偷跑出来,正找不到去锦州的门道呢,不知可否搭几位一个便车?”

贾赦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从家里偷跑出来,没什么见识的单纯公子哥儿。

单看模样,贾赦虽然年近而立之年,但保养得当,平日里在国公府里锦衣玉食,事事不用他操心,再加上贾代善和史氏本身容貌就不差,荣国府里莺莺燕燕一大群,就算男人,样貌也是极好的,眼下扮起个偷跑出来的大少爷也毫无违和感。

来金默默看着赦哥儿扯大旗,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同时留神对面人的神色。

“从盘岭这里可不好去锦州,”那几个人见贾赦神色不像来往的客商那般精明,身后两个护卫估计是从小照顾他的仆人,再加上大周会说北戎语的人不多,有天然的好感加持,也就信了贾赦的话,盘岭到锦州的话,捎人一程也是可以的。“但有我们兄弟,您尽管放心好了!”

那边小孩吃完了饭,蹲在原地,仰着小脑袋一眨不眨地盯着贾赦,这个呆样子让那个拿鞭子的大汉皱起了眉头。

贾赦看孩子的样子笑了起来,他让小孩站起来,拉着他的胳膊。

“我见几位老板那里也有不少奴隶,这小孩不如我买了,长大了有把子力气,送到锦州我祖父那里,也好供他使唤。”

几个商人自然没什么异议,这孩子本来就是送来大周卖的,卖给这个单纯的公子哥儿也能大赚一笔。几个人精明得很,爽快地答应了,价格上也没抬高多少,小小地赚了一笔,毕竟彼此还要合作。那几个北戎人还有事要办,几个人约定了第二天出发的时间,就分开了。

这小狼崽子倔得很,大概知道是贾赦买了他,只跟着贾赦,来宝不信邪,非要去逗他,本来是想拎着小孩先回去,但那狼崽子挣扎不开就一口咬在他胳膊上,来宝皮糙肉厚,只觉得胳膊疼,粗粗一看倒是没破,“牙挺厉害。”

贾赦哭笑不得,把挣扎不停的小孩,从来宝的魔爪里拯救出来,那小孩一到他手里就安静了,看得来宝啧啧称奇,又想去逗他。

然后被贾赦赶着去买点孩子穿的衣服,等来宝走后,一直没开口的来金看着死死抓着贾赦衣袖的小孩说道:“赦哥儿,咱们这一路惊险万分,带着个北戎部落的孩子上路,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但贾赦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放心吧,我无意一直带着他去北境。最多到平安州,那里有父亲的旧部,我就把他留在那里。虽说是为了拉近和北戎客商的关系,但看这孩子的年龄,被人买走也不一定能活下来,被我见到,也算是一种缘分了。”

来金见贾赦心里有了成算,便不多说了。

那孩子不会说话,见贾赦和来金说话,也不打扰,只是睁着大眼睛到处看,看得最多的就是贾赦。“这副模样儿倒像个狼崽子。”

贾赦哭笑不得,哪有这个年纪的小孩不爱闹腾的,在庄子上的时候,像他这么大的瑚哥儿天天闹着贾赦带他去山上摘果子吃,一刻也闲不下来。

这孩子却老老实实待着,大人走哪里他跟到哪,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咬人的狠劲儿,乖得很。

不过带着这么个孩子,也不好打探消息。贾赦没办法,让来金去找来宝,他带着小狼崽先去旅馆。

“总是小孩小孩地叫也不行,”贾赦买了几根大麦糖,见孩子盯着,分了他一根,那孩子知道是给他吃的以后,乌溜溜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伸过脏兮兮的手来拿,贾赦没办法,找店家要了块油纸包着糖棍,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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