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陈设简单,但一座足有两米高三米长的铁笼相当惹眼。
铁笼内全是刮痕,笼外还有血迹残留。
圈养野兽这个观点早在最初就被两方否定了,不现实。不论是野兽从哪来、抑或无一人发现,证实不可能的线索一大堆,证明有可能的线索除了一个巨大的伤口外,一无所有。
“证据五,死者潘某确有被家暴的痕迹,但是双胞胎姐妹除了死因之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过往也没有受到过损害,说明被告人许为次对双胞胎没有杀人动机、主观恶意,而且不能排除被告当时人身受限……”
“法官,”公诉人提出异议,“我们在笼外提取到的血液经过检测,确定是被告的血迹,而且在笼内提取到多枚死者的指纹。”
简言之,人身受限的应该是死者潘以凝,而非被告许为次。
最后,没有证据证明,也没有理由解释许为次不归家照顾双胞胎姐妹是因为有不得已的原因。
一审结束没上诉,死刑复核,宣判死刑的那刻,许为次松了一口气。
反观潘幼柏的神情,不像如释重负、大仇得报,也不像痛心疾首、为其无辜。
只是庭后摘掉了胸前别着的那枚律师徽章。
临走前回头看了许为次一眼,勾起了一个浅淡的笑容。
少了年少的无忧无虑,多了很多……公式化的客套。
回到看守所的许为次知道自己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
今晚便是最后一晚。
夜晚的看守所实际上并不寂寥,多人一屋导致呼吸、鼾声、磨牙此起彼伏。
还有一个人靠坐在门边,是负责晚间监视的。
蜷缩在床榻里,许为次的右眼皮不停跳着,一种玄之又玄的预感让他一直在等着什么。
以至于晃眼间,周围的景色突变,许为次都没有太大的情绪变换。
一个贴合许为次身形的人偶代替许为次出现在看守所的床上,悄无声息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
而许为次本人却被拘在了一辆小轿车的后备箱,目光迎头撞上潘幼柏。
后备箱狭窄逼仄,许为次保持蜷缩的姿态不动,而潘幼柏手撑着车盖,见许为次既不惊讶、也不挣扎,轻轻笑了一下,盖上了后备箱。
没有限制许为次的四肢,也没有解释。
车子快速且平稳地开着,能听到浊浪荡荡,声音逐渐放大。
许为次知道目的地是哪。
后备箱再次被打开,潘幼柏一把拽住许为次的衣领,毫不留情地将其甩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