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买的礼物都买了,叶欢就对胡冬雷说,“我都买好了,要回招待所了。”
胡冬雷,“你等我一下。”
胡冬雷又跑回卖钱包的柜台,不大功夫,手上拿着个枣红色的女式钱包过来了。
叶欢看到他拿着个女钱钱包过来,就猜到他要干啥了,不等他开口,就对他说,“要送你自己送,我不帮你送。”
胡冬雷,“……”
叶欢,“上次那两条鱼,艳梅姐都不要,这个钱包她肯定更不会收。”
胡冬雷苦笑了一声,“我其实知道她不会收。”
只是看到了,就想给她买一个。
把钱包装到了衣兜里,对叶欢说,“走吧。”
两人往楼下走。
叶欢忍不住问胡冬雷,“你真喜欢艳梅姐啊?”
胡冬雷白了她一眼,根本都懒得回答这个问题。
叶欢,“喜欢就去追啊,你这么有本事,还有你解决不了的问题?”
胡冬雷一下站住了。
他跟连艳梅之间的问题,就是连艳梅怕万一她哪天回去了,他俩就得分开。
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
可这本来就是个假设,万一连艳梅她回不去呢?她总不能一直都不嫁人。
退一步讲,假如连艳梅真有机会回去,大不了,他跟着一块儿走。
反正在这里,横竖都是他一个人,就是走了,也没啥牵挂。
叶欢都说他有本事了,那凭他的本事,在哪儿不都能活的好好的。
至于连艳梅的弟弟妹妹,他跟连艳梅一块儿照顾就是了。
他叔叔忘恩负义,不代表连艳梅弟妹也忘恩负义。
换个角度想,这如果是他的弟弟妹妹,他可能也会义不容辞的挑起这个担子。
那就把连艳梅的弟弟妹妹,当成是自己的弟弟妹妹好了。
如果真养出一群白眼狼……这其实这跟连艳梅哪天就回去了一样,是个假设……那就等走到那一步再说。
这年头,谁知道以后会发生啥事,有操心这个的功夫,还不如好好享受当下。
胡冬雷,“你说的对。”
叶欢,“?”
胡冬雷,“走吧,我送你回招待所。”
叶欢感觉他的脚步都轻快了起来,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不过别人的事,她向来不多问,所以也没再问,和胡冬雷一块儿下了楼。
胡冬雷是开着那辆货车来的,车子就停在马路牙子上。
胡冬雷要送她回招待所,她没让,“不用送我,我溜哒着就回去了。”
胡冬雷,“也行,那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