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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第1页)

这段时间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开发出了新的业务:索唤。也就是外卖,大多是附近两条街的开铺子摆摊的人,还有小部分居民,头天提前交代要吃什么,什么时候送,第二天小吃摊支起来,两人就轮流送去,一个半时辰左右再去收碗筷。

因为买的碗筷不多,所以每天能外送的量也有限,刚开始那两日一天只接五个,现在一天能接十个。

送一次需要一文钱,若是买了五文钱以上,那就两次收一文钱,若是十文钱以上就免费送,十文钱看似多,但其实也就两碗凉粉再加两杯凉虾,两个人吃正好,所以差不多两日就能接到一个这样的大单子,双方都不亏。

自从开了索唤,每天还是卖那么多吃食,但赚的钱更多了。

今天两人支起摊子后的第一件事还是去送凉粉,林樾这段时间学习认字的进度颇佳,沈凌之也认识不少字,所以他们的索唤都是有序号的。

一个小竹片,上头用木炭简易的写上吃食的数量以及购买的人,比如“壹凉粉,书铺刘,午时末。”意思就是书铺的刘掌柜预定了一碗凉粉,需要在巳时末的时候送到。

竹片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好的,林樾先挑了几个需要在一个时辰内送到的,把东西备好放进竹篮,低声道:“凌之,有四个是要在午时送的,我现在去送,你看着点儿摊子,这会儿正是饭点,估计人多。”

沈凌之袖子挽到胳膊,正忙着擦桌子,“哥哥你快去吧,这儿有我呢。”

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干活儿,各自分工后就径直忙活去了。

今儿正好是赶集日,街口巷子里都是挤挤攘攘的,林樾刚出去还是拎着篮子,后头直接抱着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路人撞翻。

送吃食的林樾被挤得半天走不出一条街,摆摊的沈凌之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赶集日了,但不知怎的,今天人格外多,来摊子上吃凉粉的也多,不过两刻钟,两张桌子都坐满了。

没等沈凌之松一口气,前头又来人了,“小哥儿,给我来一碗荞凉粉,多放辣。”

沈凌之脸上带着歉意,“实在对不住,桌子坐满了,要不婶子您等会儿再来?”

“不碍事,还有凳子吗?我要个凳子就成,今儿太挤了,等会儿懒得出来。”

沈凌之立马弯腰拿了凳子递过去,这俩凳子是他和林樾平时坐的,可惜,不对,幸运的是今天太忙,他还没来得及坐。

“好嘞,婶子您先拿上凳子,我这就给您拌凉粉。”

林樾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他想着能休息一会儿,一抬头就瞧见自家摊子面前全是人,当即倒吸一口凉气。

但有生意总是好的,不过片刻,林樾脸上就重新挂上笑容,回到摊子上开始招呼客人。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今天的凉粉已经快卖了一半儿了,林樾眉头一皱,早知道今天人那么多就多做一些了,亏了。

约摸一个时辰过去,摊子上重新恢复了平静,林樾和沈凌之各自盛了一杯凉虾,瘫坐在凳子上吃。

原想着申时能够卖完就是万幸,没想到整整提前了两刻钟,林樾心中可惜的念头闪过一瞬,随即就抛之脑后了。

“凌之,咱们去菜街买肉吧,现在还早,说不定能买到一块肥肉多的五花肉,到时候做红烧肉吃。”

对于乡下人家,猪肉就是难得的美味,所有小孩子期盼过年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吃肉,肥肉就炼成猪油渣,炼出来的猪油能吃大半年,瘦肉一般不会出现在桌子上,因为不划算。

但肥瘦相间的又还不错,其中红烧肉就是其中最美味的做法之一,吃过的人寥寥无几,至少沈凌之没吃过,今早林樾说的时候他就激动得不行,一整天脑子里都是红烧肉的样子。

“哥哥,那咱们的东西怎么办?推着过去吗?”

沈凌之有些担心,推车加上货架十分占地方,今天人又多,估计一刻钟都没法儿走出半条街。

林樾摇头,“不用,我们请隔壁卖果脯的老板帮忙看着一下就成。”

其实镇上有专门看管行李的地方,但位置在镇口,而林樾和沈凌之现在在镇尾,只能放弃这个办法。

今天的菜市也很拥挤,林樾两人本想去里头的肉铺,没想到刚进巷口就发现了两个卖肉的摊子,摆摊的汉子一把菜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割肉利落,收钱也爽快,林樾和沈凌之对比了一下价钱,大部分和肉铺一样,但骨头的价钱一斤要便宜一文,林樾顿时就心动了。

“凌之,咱们就在这买吧,除了五花肉再买两斤排骨回去炖汤。”

沈凌之眼皮一跳,他哥哥真有魄力,没想到除了过年,家里居然还有一顿吃两个肉的时候,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好,哥哥,我也带了钱,给你。”

林樾横了他一眼,“就买两斤肉哪用得上你的钱,快收起来吧,小心等会儿丢了。”

沈凌之立马握紧手,还有什么是比丢钱更伤心的事吗?丢一文钱他都会难过好几天的。

“哥哥,你怎么老是吓我!”

“哈哈哈,好啦,我们快走,等会儿买不到五花肉了。”

最后林樾割了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一共花去五十二文钱,再加上一把做红烧肉的香料,又花去三文,林樾买的时候爽快,付钱的时候手都有些抖,今天赚了近二百文,这一下就花去四分之一,这猪肉也太贵了吧!

此时林樾脑子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并且异常坚定,来年春天,他要养两头,不对,四头猪。

傍晚,沈家的灶房里飘出了骨头汤的香味,热气从锅盖边呼呼地往外飘,每一丝蒸气里都是肉香味,咕嘟咕嘟的浓白汤汁里翻腾着粉白诱人的排骨,有的骨头上面还带着一块纯白的肥肉,只看一眼就能想象到口感多么爽滑。

沈凌之烧火的时候肚子都在叫,“哥哥,今晚我要吃一大碗骨头汤泡饭。”

“你可以再吃一碗红烧肉拌饭。”林樾说。

第58章

红烧肉作为一种费肉费糖费油费香料,简而言之就是费钱的菜品,几乎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的,但它的美名听过的人还是很多。

林樾小时候的梦想之一就是能在过年的时候吃到一顿红烧肉,这个愿望从他几岁时第一次听到红烧肉的名字,一直到他十几岁,家里条件宽裕了,他娘才狠下心咬紧牙,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又去寻了个会做这道菜的老师傅,林家的餐桌上才终于出现这道菜。

林樾还记得那天晚上饭桌上的油灯点得亮亮的,足足两盏油灯,桌子正中间就是一个小陶碗,里头盛着满满一碗红烧肉,油亮鲜红,甜香诱人。

那一天全家人都很开心,尽管花了很多钱,并且在吃红烧肉的前后两个月里家里都不见一点荤腥。

一家四口围着围坐在饭桌前,一人夹了一块儿拇指大小的红烧肉,肥瘦相间而且是肥的更多的红烧肉,汤汁会从肉块儿上滴下来,浸润进米饭里,连米饭也带上了那一股油润的甜香气。

就那一碗红烧肉,当晚林樾足足吃了三碗杂粮饭,最后剩的一点汤汁,还给他拌饭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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