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宇在抽烟,慵懒的靠在窗户边上,缭缭烟雾里的他看起来有几分疲倦,无意识的玩弄着一只银色打火机。忙了十来天下来,他一向维护保养的滋润顺滑有型有款的头发已经没型了。程旭还好,反正他一直平头的,无所谓有型没型。
本来明宇平时有空就泡龙井,现在和程旭一样喝白开水,懒得冲茶。平时他会用点古龙水,现在嘛,左右身上全消毒水的味道,古龙水就下岗了。隔离区的医生和护士又分别倒下了一个,人手显得紧张,每天都有大批病人转进来,现在医院正考虑,把病人集中在一起的想法会不会是个烂主意,因为明显的病房不够用。无论怎样,程旭都觉得,当初想的太简单了,以为不过呆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回家是不慎重的,当然他不会认为自己回不去了,嗯,也不全对,他怕自己回不去,也卯着劲让自己回去,非回去不可。
程旭放下报纸把关于非典的资料和药学又拿出来翻,看能找出点什么不。目前非典并无特效药,病人分了几组,每组用药不同,希望能找出最有效的方法。
程旭发旧的药理学,夹了些琐碎的东西:
一片枯的葵花花瓣,有年夏天,路云从县城回家,再回来的时候带给他了一朵葵花,葵花是开在她家阳台上的。
一缕乌黑的发丝,那年,她生他的气,从他身边挤过去,留在他纽扣上的。
一只老旧的护身符,他生日的时候,她送的。
其实,只要耐心等待,在时间的魔法里,旧旧的药理书也会变成百宝箱。
宿舍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烟草气息,程旭瞥眼谢明宇,他坐在窗台上,靠着窗棂,望着月亮的侧面十分清秀。这个样子的明宇静如远山,略有忧郁,很象子游,看上去比盛气凌人的时候让人少讨厌点。很难想象,就是现在这个看上去斯文有涵养的战友,曾经让路云那么那么的伤心欲绝过。
程旭第一次听说路云伤心了,是从子游口里,子游转述小令的话,有点三八兮兮的,“昨天路云和他男朋友吵架了,被男友丢在路边,她很生气,就去搭公车来来去去的杀时间,一直杀到半夜才回家,你也知道,昨天晚上好大雨。”然后加一句,“好男人不应该把女朋友丢在路边的,也不应该让女朋友孤单一人搭公车去游五个小时的车河。”
程旭只淡淡说,“每对情侣都会吵架,他们不是已经和好了吗?”
“哎,程先生,你现在不争取,等路云结婚后发现她根本不幸福你就什么都做不了,悔之晚矣。”子游不罢休,“女生都很笨的,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眼光奇差,总是找不对珍惜自己的人,你真的可以放心吗?”
“我不放心,”程旭说:“问题是不放心又怎样?破坏人家感情的事情我做不出来,我妈会打死我。”
子游对着程旭笑,假假的,呲一口白牙,“可我现在就很想打死你。”
程旭当然没被子游打死,他只不过也学路云,坐了大半夜的公车而已。傻傻的,搭她可能乘坐的公车,坐她可能坐的位置,走她可能走的路,做她可能做的的事,一路收集她的回忆。昨夜,西风凋碧树,若今夜有雨,是不是可以离她近一点?
程旭很想找个机会见见路云,偶遇就好。有一次,在鲁瘸子豆花店竟然真的遇到了,路云见到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与他同桌共食。
老板招呼程旭,“你们认识的?那你们聊,我去忙了,阿旭,帮我照顾路云啊。”
“你和老板很熟?”路云意外,顺手拿过装辣椒油的罐子,想往豆花里倒。
“嗯,以前在这里打过小工。”
“在这里打过小工?”路云大大的惊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打过小工?什么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在读高中,住在附近的棚户区,家里比较困难,所以出来打点零工补贴些家用。”
“哦,难怪呢。”路云道:“难怪我有时候看你就会觉得你眼熟,我一定是在这里见过你,你都不认得我吗?我常在这里吃东西的。”
程旭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有和不了同吃豆花的一天,不无感伤,盯着路云舀辣油的小调羹,都三匙了,这丫头还是这么爱辣椒,忍不住出言劝:“可以了吧,已经够辣了,吃多了胃里不会难受吗?
路云笑:“也是,我胃不太好,可又最喜欢吃辣的。喂,你还没说,你没觉得我很眼熟吗?”
程旭好无奈好无奈:“噢~~是觉得~觉得眼熟。”
“是吗?真的?”路云故意的,“那你和我相亲的时候怎么没认出来?没诚意!”
“我不是,”程旭想辩解,有点紧张:“不是的,是那个~~对啊~~是那个~~”
路云大笑,一口豆花含在嘴里险些呛到,连带着咳嗽:“好啦,跟你开玩笑的,那么久了,认不出来也正常的。我们不说这个,你今天来是怀旧的吗?”
“不是,我隔段日子就回棚户区去做义诊,有很多人没钱去医院看病的。”
“义诊哦,你心肠真好,让人佩服。”
“什么佩服不佩服的,都是以前的老邻居,其实棚户区很快就要拆除了,我也是找机会回去看看。”程旭淡淡的说,心里加一句:顺便也回来这里看看能不能好运的见到你,即使见不到也可以想想你。
在这个城市里,每每与她相遇,却又每每错过,程旭不得不感叹,缘本无缘,每次想到与路云之间是否有缘的时候,其实是觉得她们之间最是无缘。即使他的到不了就这样坐在他对面,乐哈哈的大口小口十分不淑女的喝着豆花嚼着蛋饼,程旭仍然觉得自己离她好远,远得不得不狠狠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