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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是啊,”听小令答:“我们都好喜欢龙龙,他又乖又可爱。今天中午他发高烧我们都吓坏了,没见过那样飚高温的,手脚冰凉,体温却高到40度,所以才给她妈妈打电话。”

路云插嘴问:“龙龙现在怎么样?是普通的感冒吗?”

程旭摇头:“不是,是心肌炎,不过还好,没到特别严重到发生心源性休克的地步,但是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日子。”又看了眼路云,她还是那么善良,对谁都关心,还记得大学时候把在酒吧喝醉的同学送回家,那时候程旭是那家酒吧的酒保。

小令和路云不太明白:“心肌炎是什么?龙龙的妈妈不是医生吗?怎么会让龙龙得这样的病?”

程旭笑:“医生也会生病啊。”再看眼路云,她的眼睛清亮而纯净,等会儿该怎么跟她提出邀请?喝杯咖啡?喝茶?晚餐?哦,不,还是去冰果店去用点草莓冰比较好。

很快就走到病房前,路云和小令说好累:“这么长的走廊你们医生巡防不是要累断腿?”

程旭不觉得:“很长吗?不会,我觉得很短。”是真的觉得短,哪天都不象今天这样短。到病房程旭进去把子游叫了出来。子游先说了龙龙的病情,不很严重,叫女友宽心,对于程旭路云和小令一起出现,子游表示惊讶,询问,“你们认识?”

“认识的,”路云爽利的回话:“我和他相过一次亲,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说的又快又坦白,

怎么是战友?路云的回答害程旭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费好大力气才把那句‘我不是你战友’憋回去,憋的脸红脖子粗,吸下鼻子,程旭别过头,没看子游。

程旭的尴尬路云看不到。走廊的一头有几个医生,路云全神贯注的盯着,喊了声:“明宇?”翩然若蝶,跑了去。

程旭耳中听小令说:“哇,原来他就是谢明宇啊,真是玉树临风般的人物,难怪云云选了他。”

是她选择的吗?她相亲的时候一反常态的浓妆艳抹,原来是负气所为。眼里的路云,娇憨的笑着,披肩的发丝随着动作轻晃,走廊长窗外的阳光照着她干净的牛仔裤白t恤,玲珑如一颗会发光的小水滴,通透而不染杂质。

曾经,这样的笑容,是程旭记忆里的图片,在那些为了生计和学业每天忙着打三份工,过得颠三倒四的日子里,那些筋疲力尽的暗夜,挣扎着想起,拿出来看看,已经是莫大感动。如今,记忆里的路云,立体,鲜活,生动的在他眼前璀璨的笑着,有形有影,但是那份光芒不是因他而闪烁。程旭依然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她是他到不了的云。

后来,有个机会让程旭见到明宇。主任带他去医大参与一次手术,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手术结束后,程旭无聊在走廊乱转,看见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一个护士在催:“好啦,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嘛,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轻且斯文。

众人又笑:“还真土,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复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铮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练过的。仔细看他的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纤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干净的没半点尘埃,脖子上的听诊器规规矩矩的挂着,里面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是不礼貌的事情,已经有人奇怪的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求医?”

程旭猛省,知道自己失态了:“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的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答话的是谢明宇,“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的很难看。”

“怎么这么谦虚?”

程旭尴尬的脸红:“不是的,我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院的院长和程旭的主任,和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的少,”明宇回答的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了。”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而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和路云。

有才华的明宇,可以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彬彬有礼的明宇,他谈吐文雅,礼数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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