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对不住小铃,同样也是认为自己背弃了自己对那位队长的承诺。
以上。
可能队长沙条他们和小铃一样,觉得这算不了什么,但绕不过去弯的人是我。
我是个随性的人,任意妄为,但同时也相当的执拗,尤其是在这种事情上。
当然不是说我后悔了,只是…有些愧疚罢了。
早在我决定这样做的时候我就知道会看到怎样的结果。
正如不想和不敢是两码事一样,后悔和愧疚也是风牛马不相及的情绪。
我不过是自己挖坑自己跳罢了,坑起自己绝不手软。
稗田现在应该在奋力干活吧,还真是对不住了啊,用人情牌什么的…
脑回路是个很古怪的东西,独一无二。不同的人,彼此之间其实都是“秀儿”,只是秀的程度不同罢了。
我觉得我可以做一个像剑一样的家伙,虽然就是来着…握住柄当然会觉得舒适安心,握住刃当然会受伤流血,单纯且纯粹,仅此而已。
道理我都懂,用不着别人来劝解,只是…
嘛,别在这里大谈人生感悟了,易,该去接客了哦!
我挠了挠头,想了一下,很快就打定了主意。
接待这位客人的好主意,相当的好主意。
“第十四律令,任意之矢。”
我向门外摆了摆手,说道,很有玩闹的意味。
“嗖”
一支普普通通的羽箭笔直地飞向门外,而那位客人也在门边露出了身形。
被接住了。意料之中。
要是她接不住才是我意料不到的,毕竟那个家伙可是我颇为看好的人,鲜红的幼月,蕾米莉亚·斯卡雷特。
比我还要坑的,或许比麟还要坑的家伙。
她一手撑着洋伞,一手拿着我的那支羽箭,仿佛对方才的事情毫不在意,优雅地走进店里。
“啊,光景不大好呢,易君。”
她轻笑,眼神在我的身上飘来飘去。
不过是对我愚弄她的行为的小小回敬罢了,或许还应该算上昨天的份,我着实不应该一点脾气。
这也是我看好她的原因之一,这似王非王的家伙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蛮有趣的。
“当然啊,幼月。”
我也笑了笑,权当是回礼了。
她来这里的原因我大抵也想到了一些,虽然不怎么确定。
断然不是买什么武器兵刃之类的东西。
我在这里开店只是想为人间之里干些好事罢了,这些小小的工具若是找到合适的主人也会很开心吧。
所以我不会定出什么过高的价格,和香霖堂的那位同行差不多。虽然我认为那里只是个用来养活雾雨的回收站…
因此,以幼月的家底她完全可以买空我这里的东西,更不用说有了保尔柯这样的进项。
她到我这里来是为了昨天的事情。
西法纳。
“光景不好就该去转职办理事屋啊~”
她托着下巴,有些玩味地说道。
然后,她想兑现我所说的那份人情。合情合理。
我腹诽着:理事屋?少开玩笑了,bakabaka。你分明是为了迎合自己的计划才这样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