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可以喜欢学长。”
正沉迷于玩弄养殖的猎物,凶悍野狗却在这一瞬被嘴里的柔软兔子毛噎住了。
“……什么?”
简欢抬眼,说:“我可以喜欢你。”
她不适应一个人前去嘈杂忙乱的食堂,厌恶站在没有秩序的取餐队伍中,抵触与部分轻慢的食堂工作人员对话,但她可以因为边伯贤的要求进入食堂。
可以。
不想,但可以。
客观的条件到位,主观意志可以被扭曲。
所以,如果边伯贤逼他、求她、磨她,简欢是可以喜欢他的,在不久后,自我感动的一刻终将会到来,她会找一个所谓“日久生情”的理由,以付出恋爱情感的小小代价结束这一场无止尽的追逐与折磨。
这将是一次又一次陷入由边伯贤招致的麻烦中又被边伯贤所救的荒唐人生,结局通向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她。
事先评估风险,简欢判断长远的折磨不如一时了断。
麻烦已经避无可避。
家世如何,生活费如何,他人的评价如何,而自己的爱情观又如何,都不重要,因为她可以随意定义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
简欢现在想更安全地活着。
她微微歪头,露出一个温顺的笑容,轻声细语地说:“学长,我学乖了,可以吗?”
这样施舍的语气不符合简欢的人设,她是只灰色的小兔子,冷漠下是羞涩敏感。
边伯贤因为诧异沉默了两秒,笑着问:“在妥协吗?欢欢?”
“是啊,”简欢回答,“学长。”
因为被喜欢而崩毁的人生,只有她自己用妥协来拯救。
“不是啊,”边伯贤以同样的语气驳斥这种模棱两可的真心话,他一贯没什么耐心,歪着头笑,露出一颗森白的虎牙,“交往不是可不可以,是想不想要。”
“无所谓,我没有精神洁癖,”简欢茫然地望着他,瞳孔里映出他咬住后槽牙而紧绷下颌的模样,她却慢吞吞地问,“如果不答应学长,我会受更多伤不是吗?物理意义上的受伤,如果不小心死了怎么办?”
她顶着那道伤疤,理直气壮:“被学长喜欢会受伤,事实证明躲没用,不如当学长女朋友好,会被忌惮。”
“我的舍友,我同班的同学,一整个学院——”简欢说了许多,发现自己的概括能力还是太差,“是x大,合计研究生、博士生,两万三千名学生,不在乎学长的人占大部分。”
“但,在乎学长的一小部分人,讨厌被学长喜欢的我。”
“这一小部分的人对我来说,算很多。”
“很疼,这个伤,”简欢突兀地不笑了,她反复摩挲着眉骨处的伤疤,眼睛没有焦距,“和你交往了,会让这个疼痛有些价值。”
“学长长得很好看,家庭也很好,被很多人喜欢,所以给我带来的麻烦更大,被你喜欢,很麻烦,学长。”
“我可以喜欢学长,”简欢抬起眼皮,定定地盯着对面,“我很普通,人生也很无聊,能和学长谈一段这样的恋爱,对我更好些。”
“别人会尊重我吧,”她扬起嘴角,发自真心地感慨,“如果我是边伯贤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