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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和林霁予在一起后,无需为了奶奶的医药费发愁,季谒所有时间都用来做两件事,学习,以及和林霁予谈恋爱。

或者说,打林霁予男朋友的这份工。

林霁予都花大钱践行金屋藏娇了,作为娇本人,一旦跨过“吃软饭”的心理障碍,接受自己是家养公金丝雀的设定,就会发现,这份工实在太好打了。

因为林霁予这个人非常好懂。

她想要什么不要什么,都会准确无误地表现出来,再根据对方的反馈,给出一览无余的反馈。

我要这,我要那。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垮脸。掩饰是不可能掩饰的,情绪变换没有过渡。

甚至会让人疑惑,人这种生物真的可以直白到这种程度吗?

比如装修,林霁予定好设计方案,让季谒来管。交到他手上之后,林霁予就再也不插手了,连付钱都懒得操作,直接一笔款打到他帐上,由他去算。

林霁予只负责配合季谒,需要去房子那边盯着,她就开车送季谒过去。季谒在噪音环境里,一边盯着工人干活,一边学习,多线操作。林霁予是不要呆在那种地方的,她自己找地方消遣,也多线操作,一边做指甲,一边接睫毛。两个人都要多到做不完的事。

等季谒那边快结束,再给林霁予打电话,林霁予开车接上他,一起回学校。季谒在路上会顺便把进度和账目报一遍。

林霁予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只管一切处理好之后,拎着自己的名牌包直接入住。

季谒把最后的账单汇总好,发到林霁予的微信上,她连打开都没有打开过。剩下的钱也不要他转回。

很后来,季谒突然号到了林霁予这种行事风格的脉。

原来是像一个老公。

林霁予和季谒在这间房子里住了两年。无奈卖房时,她最舍不得的其实是室内装修。

她知道季谒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多少,有多辛苦。她享受,却并不认为理所当然。

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种程度。哪怕是为了钱。

知道自己身负巨债后,林霁予在房子足不出户地呆了三天。

她在床上打完滚,又晃荡到客厅,在沙发上窝成一团。手脚摊开,躺在地毯上,又突然爬起来,进到衣帽间里,把衣服从头到尾试了一遍。

许多裙子甚至连吊牌都没摘。林霁予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还好,卖二手价格也能更高点。

季谒同时在忙出出国读书和毕业两件大事,经常泡在学校图书馆。

回到家,空调让室温低得不可理喻,冷得他一激灵。林霁予穿着流光溢彩的银色礼服裙,脚上是同色系的细带高跟凉鞋,裹着一件烟灰色的水貂皮草大衣,倒是一点也不觉得冷。

她仿佛参加晚宴一般端庄地坐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剧。

季谒开口:“你这是在干嘛?”

林霁予还是盯着电视屏幕,答非所问:“我以后再也不穿皮草了,我要保护小动物。”

季谒以为她又在哪本时尚杂志里看到了新的消费观念和时尚主义,没作多想,只是说:“我把空调关了,太冷了。你把衣服换掉吧,一会儿再得热伤风。”

林霁予这才看向季谒:“不要。”

她召唤季谒,季谒莫名其妙,还是坐到她身边。他刚从外面回来,身上还残留着暑气,贴上柔软顺滑的皮毛,只觉得躁动。

林霁予的嘴唇凑到季谒耳边,又呼出新一轮热气,让他从耳廓到后颈都开始发麻:“等会儿我就穿着这一身衣服,扮演参加舞会的大小姐。你是我的保镖,不让我喝酒,我不高兴,我们两个就开始拉拉扯扯。你本来就暗恋我嘛,拉扯着我们就来了感觉……”

季谒脑子里轰隆作响,再也听不清林霁予的胡言乱语。

林霁予太荒谬,但季谒已经习惯了满足她所有的要求。

皮草滑落在地毯上。两只鞋子分别掉在过道和卧室的地板上。它们出现的位置不合时宜,却没人分神去管。

卧室没有开灯。林霁予身上的裙子在黑暗中波光粼粼,让她看上去像一尾露出水面太久以至于喘不过气的鱼。她轻甩鱼尾,季谒盯着她发光的鳞片,身上仿佛溅到了莫须有的水珠,让他的腰腹猛然绷得更紧。

季谒睡着了,呼吸变得轻缓均匀。林霁予把身体埋进季谒怀里,他条件反射,搂紧了林霁予。

林霁予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连眼泪都没有,只剩新接的婴儿直睫毛软绵绵地扫过季谒的胸口。

她收到自己身负巨债的消息时,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自己该怎么面对季谒。

她不害怕还不起钱。大不了活多久还多久,如果死到临头还还不完,那也只能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了。

人都说没有一条路是容易的,事实也的确如此。只不过每个人有条件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从前,再难走的路,好歹也能开着法拉利撞过去。从此往后,林霁予只能光脚淌过生活淤出来的荆棘。

只要一双脚还在,总归是要往前走的。

但是,季谒会接受一个光着脚的林霁予吗?

豪宅,跑车,包袋和皮草,以及季谒,从前用钱搞定的一切,都将变成林霁予再也消费不起的东西。

两个人的位置颠倒过来。

以前,季谒是急需人帮扶的潦倒少年,林霁予是什么都没有唯独钱多的大小姐。如今,季谒正走向甚至难以预估天花板的光明未来,林霁予的日子却能一眼望到头。

她没有做穷人的经验,不知道该如何做一个穷女友。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机会做一个穷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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