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脱了鞋踮脚退出去。
连夜跑到酒店躲着压惊。
系统当初跟我说,它任务完成,男女主将永不分离。
我以为是字面意思。
那天才知道,被吃也可以永不分离。
物理上的合体。
封衍不知道自己暴露,继续和我伉俪情深。
他以为是我胃口不好,还换着法给我喂好吃的。
天杀的。
你们妖怪对待猎物这么人性化。
我坚决不吃,骗他说要减肥。
结果这厮深情款款看着我。
“老婆,你怎样都最好看。”
每当这时我就会发现,他的瞳孔比常人要深邃宽旷。
盯着我的时候,眼里都是饥饿的精光。
我不禁偷偷抹泪。
妖怪都是演技派。
比人类男人好太多。
毕竟他们为了吃,是可以付出行动,哄猎物欢心的。
不像大多男人,除了一张嘴花里胡哨,遇事倒是跑得飞快。
封衍做戏做得很全。
又亲又抱,还服务周到。
不过他越这样,越让我想到猫捉老鼠。
猫不会直接吃掉老鼠。
它要先玩儿得尽兴。
封衍也是一样。
他陪我玩。
送我去极乐。
后来发现我有意疏远,他竟然给我下药。
我猜估计是因为,他太久不吸血,身体会出现动物的特征。
有两次我极力保持清醒。
在微光下看到他手臂上的鳞片。
吓得鸡皮疙瘩起一身。
药物作用后,我看到他的脸就心跳加速,血液倒流,浑身发热。
然后去极乐。
他咬我的时候,我连之前的那点刺痛都没了。
完全沉浸在摄人的舒坦之中。
朦胧之际,还能听到他餍足时的甜言蜜意。
“宝宝,你好甜。”
“宝宝,好想把你吃掉。”
我嘞个天娘。
我原地去世。
其实我不是很想配合封衍。
但他跟装了gps定位似的。
我到哪儿他好像都能知道,根本不担心我会跑。
系统说,这是你们男女主的情趣啦。
趣个鬼。
我是猫口中的老鼠我能不慌?
小说《爱意永不停歇》第三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