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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第1页)

我攥了攥她的手,问她能否与我一起离开,她却还是拒绝了,我知道,我没有再一次勉强的必要了。

☆、番外恍然一生(二)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观看,鞠躬!本书已完结,大家可以坐等12号的后传了,《爱卿,侍寝!》好吧,我是个很能得瑟的人,俺家大大说这个书名好,哈哈,而且耽美要拖几日了,先传后传吧

千寻终究是和长春成了亲,我再一次喝到烂醉,步履蹒跚的来到了“庶子居”,我的千寻,那个守在新房里,等着别人为她掀起盖头的狠心女人,怎么可以这么伤我!

推门进去,烛火熹微,她一身火红色的嫁衣披在身上,不知道盖头下那张面孔是何表情。

我梦想了这么多年的一幕,她成了我的美娇娘,不胜娇羞的伏在我的怀里,喊我一声“相公”,如今,全完了。

走上前去,伸手挑起那一方红帕,不待她做出反应便吻了上去,“千寻,我的妻子,你是我的,是我玉子然的。”

我真的喝多了,以至于做出了对不起她的事情。

酒后乱性,我几乎有些残暴的占有了她,不给她任何挣扎的机会。

“千寻,我爱你,我会对你好的,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我不知道自己说过什么,也许是在蛊惑她,也许是在惩罚她,我只是想要在她身上汲取更多。

后来,我释放了几次,终于是昏睡过去。

那件事情洛丫头给我隐瞒了过去。我心知自己做了糊涂事,许是毁了千寻的一生,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面对千寻,我在逃避,我是一个无耻的小人。

直到千寻怀了身孕,直到她被人打掉了孩子,直到我后来知道,那孩子其实是我的。

是我的。

后来,她屡次受伤,从擦伤到刀伤直到毁容,有人想着毁了她,想着一点点将我逼上绝境。

而我也终于不能再忍受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击,不顾千寻的挣扎,将她打晕之后带出了玉府,没错,这一次,管他狗屁世俗,管他人言可畏,我都要带上她,离开这个阴云密布的府邸,守着她,决不让她再受到一点的伤害。

她醒来的时候,依旧是在挣扎,想着回到府上,而我只是紧紧地圈着她,告诉她,那里不是她的家,我才是。

她终于不再挣扎,继而痛哭出声,摸着自己毁了容貌的脸蛋,问我:“就算是这样,你还喜欢我吗?”

“喜欢,怎样都喜欢,哪怕你变成了白色苍苍的老太太,在我心里你都是最美的人。可前提是,守在你身边,看着你变老的人只能是我。”我说着,亲吻上她的脸颊。

她问我真能放下功名利禄吗,我说可以,闲散惯了的自己,对那些本就不敢兴趣。

于是,我们一路西行,慕名去往了桃源乡的清湖一带,那是被誉为“世外桃源”的好地方,多年来与世无争,人们渔舟唱晚,怡然自得。

千寻喜欢这里,于是我花了一些银子修建了一座房屋,留有一个特别大的院子,千寻种植了一些果蔬,养了几只白兔,而我则是找人做了一只渔船,可以摆动着摇橹,载着千寻泛舟湖上。

日子一开始有些平静过头了,喜欢玩乐的自己真的有些适应不来,可慢慢的,却是真正融入到这桃源乡的生活氛围里,挑了一点蔬菜去集市上贩卖,或者打上来几尾鲤鱼做个鱼汤,偶尔无事可做了,和当地的居民去山上打一点野味,生活虽然是单调了些,却也有滋有味。

不知道在那里过了多久,久到我快要忘记外面的世界时,长春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以为他是想着找我报仇的,毕竟我当初拐走了他的女人,可谁料,他却是抱着和我同样的目的来到了这里,不为其它,只想着远离世俗纷争而已,和他一起出现的,还有紫兰,两人竟已成亲。

真好,曾经的恩怨纠缠也随之消失了不见。

外面的事情长春多少与我提及一些,我爹死了,大哥和二哥反目成仇,一番拼杀下来,大哥败北,二哥和西夏水月寒连成一气,想着攻克明国和大理,均分天下。

其实我早该明白的,二哥的睿智和城府极深,谁人能争得过他呢。

长春定居下来不久,又一个人旧识出现在了这里,竟是慕容。

问及他来此的原因,也说是想着远离纷争,外头战火不断,自己感觉乏了,想着找处地方安歇下来,过点随心所欲的日子。

他乡遇故知总是好的,在这里,我们三人没了身份的隔阂,一起打猎,捕鱼,外出,道也有趣。

只可惜,慕容迟迟没有婚娶,我和千寻有了汀儿,长春和紫兰有了寅儿,可慕容却一直单身着,眼瞧着他也是快三十的人了,千寻他们都跟着着急,不知慕容到底是作何打算。

而那一日,他外出办事,回来时竟是带上了一名温婉贤淑的女子,只瞧着气质倒是和洛丫头有几分相似,不过洛丫头只是长了一张名门闺秀的脸蛋而已,整个人就是一泼皮,却是这叫做陶婉的小姐,人家显然是表里如一,恬静文雅,和慕容站在一起极是般配。

“好小子,动作很迅速嘛,出去一趟就把人家的小姐拐回来了。”我打趣的说了一句,却忽见一群家丁打扮的仆人,手里扛着棍枪等等乱七八糟的武器,直奔我们而来。

“慕容,你该不会是抢了谁家夫人吧?”我嘀咕了一句,眼见着那群人走到了近前,为首的是一个年过四十的男子,穿了一身的华服,像是哪家有钱人的老爷,我不想,慕容带回来的竟还是人家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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